崗位職責
一、崗位職責:
1、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、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,并負責管理項
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;
2、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,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人
員調配,對不稱職的人員應調換其工作;
3、主持監理工作會議,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;
4、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、施工組織設計、技術方案、進度
計劃;
5、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、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;
6、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、監理工作階段報告、專題報告和項目
監理工作總結;
7、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,審查承包單
位的竣工申請,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,參
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。